铜仁时间消息,笔者从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了解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》等有关规定和中央、省、市、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,碧江区人民政府于7月11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通告。全文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》等有关规定和中央、省、市、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,为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区,确保我区生猪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即日起,全面禁止碧江区外生猪及其产品(鲜肉、冻肉、腊肉、香肠等)进入我区,凡是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,有关部门不得劝返,要立即扣押,并进行无害化处理;
二、全面关闭区内所有生猪(仔猪)交易市场,一经发现违规交易,全部作无害化处理,并依法给子处罚;
三、全面禁止冷冻肉在区内销售,一经发现,一律没收,并依法给子处罚;
四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,除农村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;
五、全面禁止餐饮企业、学校、医院、机关食堂等将餐厨剩余物出售或提供给生猪养殖场(户);禁止任何人违规收集倒运餐厨剩余物使用餐厨剩余物飼喂生猪;
六、对违反以上防控措施,影响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严厉查处;
七、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隐瞒疫情、违规调运生猪产品、私屠滥宰和乱丢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,一经査实,给予举报人500元/次奖励(举报电话:区农业农村局:0856-5218767,区公安局:0856-5240110);
八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两个月。特此通告
2019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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